㈠ 全國政協委員倡議徹底取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機構給孩子們帶來了多大壓力
現在的孩子雖然生活條件變好了,可以得到更多的東西,但孩子們的壓力卻變得越來越大,很多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孩子可能還在上幼兒園的時候,每天就比大人還要忙碌。
各種課外輔導班隨之而來,孩子每天放學之後就要趕著去外面學習更多的知識與技能,周末的時候也沒有時間出去玩,很多孩子長大之後確實按照父母的路線一直成長,然而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卻出現了很大問題。
讓學生減負當然是一個雙向過程,作為學生的父母,也需要減少孩子們的補習班和興趣班。不要讓孩子承受太多的壓力,因為這會影響孩子的健康。小時候,是他們最純真、最幸福的時候,父母不應剝奪他們的自由。使兒童有充分的時間休息和玩耍,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
我們要教育的不是得分機器,而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好學生,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㈡ 2021年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有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㈢ 教育部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何時完成整改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8月23日介紹,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內38.容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下半年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整改推進和督查督辦力度,確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的整改工作。
在教育部8月2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呂玉剛表示,各地要以意見為依據,盡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准,為扎實開展整改提供基本標准依據。要針對每一所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依標研判,明晰問題,逐一建立整改台賬,明確整改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推動培訓機構逐一依標整改。
㈣ 國辦發文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意見》提出了四方面具體措施。
三是規范培訓行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要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製作招生廣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四是強化監督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證照實行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對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
㈤ 民政部不再登記哪三類校外培訓機構
民政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管理,不再登記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通知稱,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是民政部門承擔的重要職責。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不再登記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同時,按照意見關於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區分相應主管部門進行前置審批的要求,做好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登記工作。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運行:
各地民政部門要配合教育等部門,從嚴審查各類培訓機構的章程,堅持校外培訓機構的公益屬性,嚴禁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要嚴格管理措施,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財務抽查、信用管理和執法監察,對於存在超出業務范圍開展學科類培訓、違反財務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混亂、侵佔私分校外培訓機構資產等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規情形的機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以上內容參考 山西晚報-這三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登記!
㈥ 國務院辦公廳何時發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做實專項治理、強化問責考核、重視宣傳引導,推動各方各司其職,取得工作實效。在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同時,還要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提升教學質量,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後服務,從根本上解決「培訓熱」問題。
㈦ 教育部針對校外培訓的標准來了,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總書記指出,一些課余培訓機構違反教育規律和學生生長發育規律,開展應試培訓,增加了學生課余負擔,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甚至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社會反響強烈。良心的行業不能成為一個牟利的行業。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使校外教育培訓回到育人的正常軌道。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發展素質教育,推動校外網路培訓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培訓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適宜性,幫助學生成長和發展。基於信息時代的背景,我們應該借鑒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經驗,利用互聯網解決互聯網問題。採用互聯網+監管新模式,按照歸檔、審查、逐一檢查、全面改進、加強監督的程序,循序漸進地進行規范化、規范化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