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理用葯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確定診斷,明確用葯目的
明確診斷是合理用葯的前提。應該盡量認清病人疾病的性質和病情嚴重的程度,並據此確定當前用葯所要解決的問題,從而選擇有針對性的葯物和合適的劑量,制訂適當的用葯方案。在診斷明確以前常常必須採取一定的對症治療,但應注意不要因用葯而妨礙對疾病的進一步檢查和診斷。
2、制訂詳細的用葯方案
要根據初步選定擬用葯物的葯效學和葯動學知識,全面考慮可能影響該葯作用的一切因素,揚長避短,仔細制訂包括用葯劑量、給葯途徑、投葯時間、療程長短,以及是否聯合用葯等內容的用葯方案,並認真執行之。
3、及時完善用葯方案
用葯過程中既要認真執行已定的用葯方案,又要隨時仔細觀察必要的指標和試驗數據。以求判定葯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並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葯方案,包括在必要時採取新的措施。
4、少而精和個體化
任何葯物的作用都有兩面性,既有治療作用,又有不良反應。葯物的相互作用更為復雜,既可能提高療效,對病人有利,也可能增加葯物的不良反應,對病人造成損害。不同病人可因其病情不同對葯物作用的敏感性也不同,這就使情況更為復雜。因此,用葯方案要強調個體化。除去經過深思熟慮認為必要的聯合用葯外,原則上應抱「可用可不用的葯物盡量不用」的態度,爭取能用最少的葯物達到預期的目的。這里所說的「少用葯」並非考慮節約或經濟問題,主要的是要盡量減少葯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預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