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采購培訓要看哪些書
是財政部門辦的政府采購上崗培訓吧,按上個月結束的培訓資料列出一些需要學習的給你,地方規定不同,希望對你有用。
政府采購法
招標投標法
招標投標法實施細則
財政部18、19、20、61號令,最重要的是18號令
財庫{2003}119號 {2007}2號
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應該在培訓時會學到
2.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第二章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成立的條件、申請與批准
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經市財政局批准,可以取得廈門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
1、依法成立並具有法人資格;
2、熟悉政府采購、招投標及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有一定數量的經濟、法律和技術等專業人員,其中,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人員應佔在職員工總數的50%和10%以上;
4、接受市級以上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的人員,佔在職員工總數的30%以上;
5、建立了規范的供應商及招投標業務信息庫;
6、近三年內,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7、市財政局認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凡欲取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並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事業單位代碼證書或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副本及有效復印件;
2、機構設置、法人代表及主要經濟、技術及管理人員簡況;
3、近三年機構的運作和經營情況;
4、機構章程、業務規范、程序及內部管理制度;
5、承擔某領域或項目政府采購的能力的可行性報告。
第六條 市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財政局發給《廈門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代理資格證書),同時核准其代理的業務范圍。
第三章 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代理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1、接受市采購辦的委託,承擔政府采購的各項業務;
2、按照核定的標准,向投標人收取標書費、投標保證金,向中標商(供應商)收取中標服務費和履約保證金;
3、經市采購辦授權,對投標人、供應商的違規違約行為進行了解,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市采購辦批准;
4、接受我市各區和社會的招投標或采購委託;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 代理機構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時,必須在市財政局核準的范圍內開展業務並完成市采購辦交辦的各項業務,接受市采購辦的管理和監督;
2、依法經營,自負盈虧;
3、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規范操作;
4、維護采購委託人、采購單位、投標人和中標商(供應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5、對在業務代理中知悉的不能公開的商業和各類招標信息秘密,承擔保密責任;
6、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府采購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代理機構的業務規范
第九條 招標公告的發布
公開招標的信息除了應刊登在市采購辦認可的媒體和網路外,同時應刊登在我市政府采購網和市政府網站上。招標公告發布前,應先報送市采購辦審核;發布後,應將刊登的公告復印件送市采購辦備案。
第十條 公開招標
代理機構應嚴格執行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其中,給供應商的投標准備時間不得少於20天。
第十一條 邀請招標
在邀請招標時,應當向5家以上合格的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並確保由足夠的供應商能夠響應。其中,經市采購辦同意,采購單位可推薦1—2家供應商投標。被邀請的供應商名單,應由代理機構在發出正式邀請之前,報市采購辦批准。
第十二條 詢價采購
1、在市采購辦同意後,代理機構進行詢價采購時,應製作規范的詢價函,內容包括:采購貨物的品牌、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方式、交貨地點、交貨時間、付款方式等主要內容。詢價函應向3家以上供應商發出。
2、供應商對詢價作出響應時,應以書面形式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代理機構送交,報價單應密封並簽字蓋章。
3、代理機構應在同一時間和地點開啟供應商的報價單。供應商的報價單開啟前,代理機構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人員泄露有關報價單的信息。
4、代理機構對供應商的報價單進行審核,提出中標意見,在3日內送市采購辦批准。
第十三條 競爭談判采購
1、在市采購辦同意後,代理機構組織競爭談判采購時,應制定可行的談判方案,專人負責。
2、談判采購時,應當按照談判方案,採取「全封閉」和「一對一」的方式。
3、競爭談判采購必須維護國家、采購單位的利益和供應商的正當、合理利益。
4、代理機構在談判結束後,在3日內提出中標意見送市采購辦批准。
第十四條 單一來源采購
1、在市采購辦同意後,代理機構組織單一來源采購時,應精心安排;在保證供應商合理利潤的同時,盡量節省財政資金。
2、代理機構在談判結束後,3日內提出中標意見送市采購辦批准。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的編制
招標文件應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有關規章、制度,根據具體的采購項目、采購目的和采購要求進行編制。除了進入評標程序的技術因素外,招標文件應公開明示可能導致廢標的具體條款。
第十六條 招標文件的確認
招標文件草稿擬就後,應由代理機構交采購單位核對,采購單位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加以確認。經確認後的招標文件送市采購辦備案。市采購辦在收到招標文件5個工作日內如無異議,代理機構可對外發售招標文件。
第十七條 招標文件的澄清、說明和修改
1、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認為有必要對招標文件做出修改、澄清,經市采購辦同意,可在投標截止前的合適時間內,向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以書面形式送達。
2、在代理機構主持下,采購單位可在截標前的適當時間內,舉行招標說明會,對招標文件未載明的有關招標事項做出補充說明。未經市采購辦同意,招標說明不得對招標文件的主要條款作出重要修改。
第十八條 開標
代理機構應在開標前2天內,通知市采購辦、采購單位派員出席開標會。
第十九條 評標
1、評標專家由市采購辦從市政府采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人數一般不少於4人。采購單位可派員評標,但只有一票評標權。
2、市采購辦派員出席評標會,對評標會進行現場監督。
3、評標方案由代理結構擬訂,未在招標書中明示的,應在評標前3日內送市采購辦審核。
第二十條 定標
1、一般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市財政局(或市采購辦)授權評標小組定標;重大項目由市財政局(或市采購辦)定標。
2、采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會同采購單位、專家和代理機構對侯選中標商進行了解和考察,提出意見後,由市財政局定標。
3、如沒有充分的理由,應按評標小組提出的中標順序定標。
4、未經市采購辦批准,代理機構不得對第一預中標供應商否決或廢標。
第二十一條 商務談判
1、采購單位與中標商(或侯選中標商)可以根據招標書和投標書,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具體、平等的協商和談判。
2、商務談判應在代理機構的主持下進行,必要時可邀請專家參加。
3、商務談判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0日。個別項目由於客觀原因確需延長談判時間的,應由代理機構報經市采購辦同意。
第二十二條 中、落標通知書
確定中標人後,代理機構應分別向中標商和落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和「落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應報市采購辦批准、蓋章後正式發出。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簽訂
合同由采購單位與中標商簽訂。合同簽署前,草稿由采購單位送市采購辦審核;簽署後,合同副本由采購單位送市采購辦、代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 驗收
1、標的由采購單位根據合同驗收,在《廈門市政府采購驗收單》上簽收,作為市財政局向供應商撥款的依據之一。
2、集中采購的項目,可由代理機構會同有關采購單位、專家等,對標的進行集中驗收。對部分量大的項目,驗收可採取隨機抽樣驗收的方式。
第二十五條 檔案管理
代理機構應對政府采購的以下主要文書資料分類存檔,長期保管,以備市采購辦等有關部門在必要時調閱或核查:
1、市政府采購辦委託函及政府采購計劃表;
2、招標文件及采購單位確認書;
3、刊登的招標公告原件;
4、投標商簽到表、開標一覽表、開標主持人、監標人、唱標人的簽名表;
5、投標商的投標書(正本)、中標商的投標書(正本、副本各一);
6、評標專家簽到表、評標記錄和評分表;
7、中標通知書(中標協議書)、落標通知書、政府采購結果通報函;
8、商務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或競爭談判采購的記錄;
9、合同、政府采購驗收單;
10、其他應當保存的文本資料。
3. 一般采購代理機構指的是什麼意思
一般采購代理機構應是依法成立並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有能力和良好信譽承擔政府采購的業務代理工作。一般采購代理機構的主要業務是援受采購人的委託,以采購人的名義,利用招標等方式,為采購人擇優選定供應商。它要向委託人或中標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一般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主要負責分散采購的代理業務。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為一種特殊的利益主體,應當對包括自身在內的政府采購當事人負責,自覺股行政府采購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法開展代理采購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廣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培訓擴展閱讀
采購代理機構可分為集中采購機構和一般采購代理機構。
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機構的性質是:
第一,集中采購機構是采購代理機構,它只能根據采購人的委託,以代理人的身份辦理政府采購事務。集中采購機構完全是為了向采購人提供采購服務而設立的;
第二,集中采購機構不是政府機關,而是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4.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是什麼請大家幫幫忙,最好是越詳細越好。
(一)組織政府采購活動。負責組織實施本級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限額准以上通用項目的政府采購;接受采購人委託,組織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或限額標准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辦理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采購項目。
(二)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發布政府采購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等有關采購信息。
(三)編制采購文件。制定招標書、評標原則和評分標准等。
(四)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有關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書、評標辦法、評標報告等。管理政府采購項目文件檔案。並依法向政府采購監督機構報送政府采購項目備案文檔。
(五)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受采購人的委託辦理政府采購項目的其他事宜。
(六)日常使用和聯系政府采購"專家庫"中的專家,按政府采購項目依法組成"評標委員會"。
(七)登記管理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八)受理和處理供應商的詢問或者質疑。
(九)管理采購人員。負責機構內部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定期考核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科學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內部工作管理辦法。
(十)接受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業績考核和監督檢查。
5. 青海省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業務線上培訓班考試沒通過怎麼辦
如果是考試沒有通過的話,他們會安排你,然後進行一次補考的機會,如果是沒有通知你補考的話,那麼沒有通過之後就只能等下次培訓時間了。
6. 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公司的人員有什麼要求需要考取哪些證書
需要有招標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7. 政府采購的培訓哪家好
你是想學習 還是想拿證書?
8. 廣東省如何辦理「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第31號
第十三條 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機構(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向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提交資格認定申請書。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資格認定申請書格式文本。
第十四條 申請人提出資格認定申請時,應當按照規定提供材料和反映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無關的材料。
第二十條審批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資格和乙級資格。取得乙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能代理單項政府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
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由財政部負責審批。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由申請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審批。
第二十一條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二)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三)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
(四)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
(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以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七)有參加過規定的政府采購培訓,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采購代理業務的法律、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其中: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不得少於職工總數的50%,具有高級職稱的不得少於職工總數的10%。
第二十二條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00萬元以上;
(二)有參加過規定的政府采購培訓,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采購代理業務的法律、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其中: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不得少於職工總數的70%,具有高級職稱的不得少於職工總數的20%。
第二十三條申請人申請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應當向財政部提交資格認定申請書;申請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的,應當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提交資格認定申請書。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其復印件;
(二)機構章程,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說明,以及符合規定條件的技術方面專業人員的學歷、職稱證書復印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上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四)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所需設備、設施等辦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
(六)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前三年內有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情況說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申請的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將申請人提交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與副本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應當及時將副本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