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制度
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製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學習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範等。 (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學時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培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不得少於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高危行業不得少於48學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要建立培訓台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
二、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有關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的責任,保障生產者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責任制。
本責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各級、各部門、各項目經理部組織實施。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如下:
